高普考不考公文,高考普通科目比重提高
➤最新考選部公告消息:
考選部於110年3月8日公告高普考最新變動草案:
1.本次修正草案正式通過後,將於112年1月1日開始施行,讓考生能夠有時間適應與準備
2.公職專技人員新增3類科進行筆試與口試,並且調整筆試和口試配分
3.高考中普通科目與專業科目分數配比進行挑整
4.高考與普考均不再考公文
🔶110年高普考考科與成績計算方式
高考三級調整公職專技人員考試方式對照表(110年3月8日公告)
修正後 | 修正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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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為高考的公職社會工作師、公職獸醫師、公職土木工程技師、公職建築師、公職測量技師、公職護理師、公職臨床心理師、公職諮商心理師、公職營養師、公職醫事放射師、公職防疫醫師、公職食品技師、公職醫事檢驗師及公職藥師等15個類科需要進行筆試+個別口試 | 高考中原本僅公職土木工程技師、公職醫事檢驗師、公職測量技師、公職藥師、公職護理師、公職臨床心理師、公職諮商心理師、公職營養師、公職醫事放射師、公職防疫醫師及公職食品技師等12個類科需進行筆試+個別口試 |
高考三級類科配分調整對照表(110年3月8日公告)
修正後 | 修正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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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考中僅採筆試之類科,改為普通科目中法學知識與英文(其中中華民國憲法、法學緒論各佔20%、英文佔60%)佔總成績14%、國文佔8%(其中作文佔80%、測驗佔20%),作文將不再列入考科中,而專業科目則佔72% | 高考中僅採筆試之類科,原本普通科目佔總成績20%,包含國文(作文佔60%、公文佔20%、測驗佔20%)和法學知識與英文(中華民國憲法佔30%、法學緒論佔30%、英文佔40%),並以其平均成績計算之,另外專業科目則佔80% |
高考中公職專技人員之公職社會工作師、公職獸醫師、公職土木工程技師、公職建築師、公職測量技師、公職護理師、公職臨床心理師、公職諮商心理師、公職營養師、公職醫事放射師、公職防疫醫師、公職食品技師、公職醫事檢驗師及公職藥師等14個類科,改為其筆試成績佔總成績70%,口試成績則佔總成績30% | 原本為高考中公職專技人員之公職土木工程技師、公職醫事檢驗師、公職測量技師、公職藥師、公職護理師、公職臨床心理師、公職諮商心理師、公職營養師、公職醫事放射師、公職防疫醫師及公職食品技師等11個類科,其筆試成績佔總成績80%、口試成績佔總成績20% |
高考三級類科應考資格修正對照表(110年3月8日公告)
高普考類科 | 修正後 | 修正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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僑務行政 | 改為於報名期間前三年內需曾通過英語檢定測驗,成績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(CEFR)選試英文為B2以上,選試其他外國文為B1以上,持有合格有效之成績證明(含聽說讀寫) | 原本沒有英語測驗成績要求 |
公職社會工作師 | 改為除了須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外,並需領有執業執照後受聘公私立機關(構)、立案之團體二年以上社會工作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| 原本僅須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|
國際文教行政 | 改為於報名期間前三年內需曾通過英語檢定測驗,成績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(CEFR)選試英文為B1以上,選試其他外國文為A2以上,持有合格有效之成績證明(含聽說讀寫) | 原本沒有英語測驗成績要求 |
新聞 | 改為於報名期間前三年內需曾通過英語檢定測驗,成績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(CEFR)選試英文為A2以上,持有合格有效之成績證明(含聽說讀寫) | 原本沒有英語測驗成績要求 |
觀光行政 | 改為於報名期間前三年內需曾通過英語檢定測驗,成績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(CEFR)選試英文為A2以上,持有合格有效之成績證明(含聽說讀寫) | 原本沒有英語測驗成績要求 |
1.全民英檢(GEPT)
2.多益(TOEIC)
3.托福(TOEFL)
4.劍橋五級英語認證(Cambridge English Qualification)
5.劍橋領思職場英語測驗(Linguaskill Business)
6.劍橋領思實用英語測驗(Linguaskill General)
7.雅思國際英語測驗(IELTS)
8.外語能力測驗(FLPT)
高考三級公職專技人員考科減列對照表(110年3月8日公告)
高普考類科 | 修正後 | 修正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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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職社會工作師 | 1.社會工作實務 2.行政法、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|
3.社會工作實務 |
公職獸醫師 | 1.獸醫傳染病與公共衛生學 2.行政法、獸醫行政法規與獸醫病理學 |
1.獸醫傳染病與公共衛生學 |
公職建築師 | 1.建管行政 2.行政法、營建法規與實務 |
1.建管行政 |
普通考試類科配分調整對照表(110年3月8日公告)
修正後 | 修正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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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考各類科的普通科目之配分改為法學知識與英文(包含中華民國憲法、法學緒論各佔20%、英文佔60%)、國文(包含作文佔80%、測驗佔20%),作文將不再列入考科中 | 普考各類科的普通科目,包含國文(作文佔60%、公文佔20%、測驗佔20%)和法學知識與英文(中華民國憲法佔30%、法學緒論佔30%、英文佔40%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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