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法特考三等、四等與五等,筆試普通科目、專業科目總整理與成績計算
因為是司法特考,所以考科脫離不了各種法條,也就比較需要背,除了找一些口訣等來幫助自己記憶外,多寫考古題、熟悉題型,也會很有幫助喔!
🔶111年司法特考詳細考試資訊
111年司法特考筆試總成績計算方式
司法特考三等類別 | 適用類組 | 筆試 | 口試 | 總成績 | 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普通科目 | 專業科目 | ||||
筆試+個別口試 |
除公設辯護人、行政執行官、司法事務官類組外各類組 |
1.國文(作文60%、公文20%、測驗20%)佔筆試成績10% 2.法學知識與英文(包含中華民國憲法30%、法學緒論30%、英文40%)佔筆試成績10% |
佔筆試成績80%,以科目平均成績計算之 |
佔總成績10% |
筆試成績90%+口試成績10% |
筆試+集體口試 |
行政執行官、司法事務官類組 |
||||
公設辯護人 |
1.國文(作文60%、公文20%、測驗20%)佔總成績10% 2.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(包含中華民國憲法70%、英文30%)佔總成績10% |
司法特考四等、司法特考五等
司法特考職等 | 普通科目 | 專業科目 | 總成績 |
---|---|---|---|
司法特考四等 | 1.國文(作文60%、公文20%、測驗20%) 2.法學知識與英文(包含中華民國憲法30%、法學緒論30%、英文40%) |
與普通科目共同平均計算之 | 各筆試科目(普通科目+專業科目)平均計算成績 |
司法特考五等 | 1.國文(包括公文格式用語) 2.公民與英文(包含公民70%、英文30%) |
與普通科目共同平均計算之 | 各筆試科目(普通科目+專業科目)平均計算成績 |
司法特考考科快速連結 | ||
---|---|---|
司法特考三等 | 司法特考四等 | 司法特考五等 |
111年司法特考招考類組之專業科目
司法特考三等類別 | 司法特考專業科目 | 類別 | 司法特考專業科目 |
---|---|---|---|
公設辯護人 | 1.民法 2.刑法 3.民事訴訟法 4.刑事訴訟法 5.犯罪學 6.商事法 |
檢察事務官(偵查實務組) | 1.行政法 2.刑法 3.智慧財產權法 4.刑事訴訟法 5.民法總則與債權、物權編 6.強制執行法 |
公證人 | 1.民法 2.民事訴訟法 3.公證法與非訟事件法 4.商事法 5.強制執行法與國際私法 6.英文 |
檢察事務官(財經實務組) | 1.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2.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 3.中級會計學 4.銀行實務 5.稅務法規 6.審計學 |
觀護人(選試社會工作概論) | 1.刑法 2.刑事訴訟法與保安處分執行法 3.心理學(包括心理測驗) 4.諮商與輔導 5.犯罪學 6.社會工作概論 |
檢察事務官(電子資訊組) | 1.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2.系統分析 3.資通安全 4.計算機網路 5.電子學與電路學 6.程式語言 |
觀護人(選試少年事件處理法) | 1.刑法 2.刑事訴訟法與保安處分執行法 3.心理學(包括心理測驗) 4.諮商與輔導 5.犯罪學 6.少年事件處理法(包括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) |
檢察事務官(營繕工程組) | 1.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2.結構分析(包括材料力學與結構學) 3.結構設計(包括鋼筋混凝土設計與鋼結構設計) 4.施工法(包括土木、建築施工法與工程材料) 5.營建法規 6.政府採購法 |
家事調查官 | 1.民法總則與親屬、繼承編 2.家事事件法 3.心理學 4.家庭社會工作理論與實務(包括家庭暴力) 5.諮商與輔導 6.調查與訪談實務 |
心理測驗員 | 1.心理測驗與衡鑑 2.心理及教育統計學 3.諮商與輔導 4.心理學 5.少年事件處理法 6.人類行為與發展 |
行政執行官 | 1.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2.民法 3.民事訴訟法 4.行政程序法與行政執行法 5.強制執行法與商事法(包括公司法、票據法、保險法) 6.訴願法與行政訴訟法 |
心理輔導員 | 1.心理測驗與評量 2.心理衛生(包括變態心理學) 3.諮商與輔導 4.社會工作概論 5.少年事件處理法 6.人類行為與發展 |
司法事務官(法律事務組) | 1.民法 2.刑法 3.民事訴訟法 4.刑事訴訟法 5.強制執行法與非訟事件法 6.破產法與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|
監獄官 | 1.監獄行刑法與羈押法 2.刑法與少年事件處理法 3.犯罪學與再犯預測 4.監獄學 5.刑事政策 6.諮商與矯正輔導 |
司法事務官(財經事務組) | 1.民法與刑法 2.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 3.中級會計學 4.銀行實務 5.稅務法規 6.審計學 |
公職法醫師 | 1.基礎醫學與內外科學概論 2.法醫學(包括理論與實務) 3.刑事訴訟法 |
司法事務官(營繕工程事務組) | 1.民法與刑法 2.結構分析(包括材料力學與結構學) 3.結構設計(包括鋼筋混凝土設計與鋼結構設計) 4.施工法(包括土木、建築施工法與工程材料) 5.營建法規 6.政府採購法 |
鑑識人員 | 1.法醫學 2.法醫生物學 3.法醫毒物學 4.生物化學 5.儀器分析 |
法院書記官 | 1.民法 2.刑法 3.民事訴訟法 4.刑事訴訟法 5.強制執行法 6.行政法與法院組織法 |
司法特考四等
類別 | 司法特考專業科目 | 類別 | 司法特考專業科目 |
---|---|---|---|
法院書記官 | 1.民法概要 2.刑法概要 3.行政法概要 4.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|
執行員 | 1.民法概要 2.行政法概要 3.強制執行法概要 4.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|
法警 | 1.行政法概要 2.刑法概要 3.法院組織法 4.刑事訴訟法概要 |
監所管理員 | 1.監獄學概要 2.監獄行刑法概要 3.刑法概要 4.犯罪學概要 |
執達員 | 1.民法概要 2.刑法概要 3.強制執行法概要 4.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|
司法特考五等
類別 | 司法特考專業科目 | 類別 | 司法特考專業科目 |
---|---|---|---|
錄事 | 1.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2.法學大意 |
庭務員 | 1.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2.法院組織法大意(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、法庭旁聽規則、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、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、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) |
想報名講座的話,請在下面留下資訊,會有專員跟你電話聯繫喔▾▾▾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